关于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文件精神,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在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贵州省、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新增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保留原黑龙江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将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1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451-55192660

东北农业大学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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